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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正坐在窗前的书桌旁边,从斯康森眺望卑尔根市区。天气好得没话说,简直已经略有秋高气爽的味道了。今年我第一次发现树上冒出黄颜色的叶片,而白天已开始变短。

我坐的地方是我小女孩时代的卧室。自从英格丽三岁以来,这个房间又归她所有,但两个月前她搬出去和几个女生在外面合租公寓以后,我把房间收了回来。我立刻开始对它进行整修,移除铺满地面的旧地毯,将地板磨平,并且把墙壁漆成乳黄色。我重新将这个房间变成我自己的小窝。我称之为“图书室”,尼尔斯把它看得像是我私人的空间一般。他实在非常体贴。

英格丽真可爱。当她和一位朋友一起过来,把她留下的最后几纸箱衣服和衣架等物品搬出去以后,她突然热情万分地拥抱我,感谢我把房间借给她使用。英格丽感谢我从她三岁那年开始,就把房间借给她住!她始终晓得那里从前是我的房间,而且无论在孩提时代或成年以后都是这样。

我这一辈子当中,不住在那栋公寓的时间总共只有五年。

当年分手那天,我走进下午开出的快车车厢时,不禁泪流满面。你知道在海于加斯特尔靠站的时候,我正在做什么吗?直到火车抵达芬瑟<sup>[1]为止,列车长都坐在我旁边安慰我。我什么话也没说,而他也没有提出任何问题,只是设法安慰我。列车长在米达尔下车挥动绿旗以后,又走了过来。他发现我还是哭个不停,于是给我端来一杯茶,但不是手推车上装在纸杯内贩卖的那种茶,而是真正的一杯茶。这时我终于能够抬起头来对着他微笑,并且向他表示谢意。然而我不可能告诉他有关石器时代的事情。

我一心一意只想回家,回到我父母的住处。这是我唯一能够完全确定的事情。我不曾打电话向他们报备我即将回来。除了只想走进家门之外,我无法考虑其他任何事情。反正他们将不得不接受我返家时的模样。

我再度住进我昔日的房间。等到过了几年我遇见尼尔斯的时候,父母早已开始扩建外婆位于峡湾出口、在外叙拉岛上的那栋老房子。我的父亲则如他自己所说,正在开始“放松身心”。最后他卖掉了自己的事务所,变成一个生活宽裕的人。他曾经半开玩笑地告诉我:“苏伦,住在卑尔根是非常美好的事情。可是我不认为,死在这座城市里面会是一种健康的做法。”

我的父母后来又在库格鲁夫生活了二十多年,所以从这一点来看,他的讲法正确无误。三年以前,父亲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溘然长逝。据说当时他坐在高背安乐椅上,手中拿着一杯白兰地,而那个酒杯是祖传遗物。结果酒杯落到地上,在他辞世四分之一秒以后摔得粉碎。而我一定已经告诉过你,我母亲是在去年冬天去世的。我坐在她身旁紧紧握着她的手。那时她只剩下我一个亲人了。

当初我刚去奥斯陆上大学的时候,我的年纪刚好跟今天的英格丽一样大。想来也有趣,我俩竟然都还那么年轻!

我抵达市内才不过几个星期,就已经认识了你。某天在“新堡大楼”参加一项演讲活动以后,你走过来借火点烟——或许那只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,可是从此以后我们就不断地在一起了。到了十月的时候,我们即已迁入位于克林舍的小公寓。大学校区内的其他同学时而会露出又羡又妒的表情。在某种意义上我们自成一个天地。我们是那么的快乐!

我在火车上哭了。我一路哭着返回卑尔根。我再也无法明白任何事情。如今我只晓得我们的想法骤然变得大相径庭,可是我无法理解,为何我们就不能那么继续共同生活下去。毕竟我们绝非世上唯一一对在信仰上南辕北辙的情侣。难道你认为,一个信教者和一个不信教者不可能待在同一个屋檐下,过着夫妻般的生活吗?

斯坦,你是多么的痛恨那些书籍,特别是其中的那一本。你鄙视那本书,于是也鄙视阅读那本书的我。或者说,你只不过是在吃醋罢了。你曾经在整整五年的时间内完全占有我的注意力。而我心中也只是单单想着与你和我俩有关的事情。但自从我们邂逅了“红莓女”,而且自从我开始阅读那本从旅馆借回家的书以后,我对死后还有生命这件事发展出了坚定的信仰。难道你就不能好好让我保有这份信仰吗?

你到底是谁呢?我的意思是,今天的你究竟是怎么样的人?我问你相信什么,你却完美无缺地依据你所任职科系的老本行,从自然科学的观点发表了长篇大论。所以你显然绝非异议人士,竟然还提到“兽孔目”和“非洲南猿”之类的东西。接着我重新又问了你一次,而我得到的唯一答案,却是一长串连你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。但我会紧咬不放,斯坦。你知道我很固执。我想把你一起带回当初我们共同的出发点。在针对我自己所相信的事物作出更多说明之前,我想把你带回昔日我俩那种陶醉入迷的生活感觉——即便你我都无法将那种感觉与一丝一毫的希望连接起来。我所问的是:斯坦,世界是什么?人类是什么?而我们以有意识的(亦即拥有心灵、性情和精神的)“神奇粒子”之身份沉浮于其中的宇宙神话故事又是什么?难道你无法从像我们这样的灵魂中看出一线希望来吗?

嗨,我回来了!

读到你当初返回卑尔根老家的经过,实在令人心酸。

除此之外,你最后指出的事项也正中要害。或许我只是针对你的提问,给出了微不足道的答案。而你应该注意到,在长年大量进行学术探讨和专题研究之后,我变得有一点坐井观天。但我们还是必须坚持事实。固然,我们可以提出各种假说和理论,但即使是假说和理论也必须建立在我们自认为已经确定的事物之上。

说不定是“信仰”一词转移了我的注意力。在我的词典里面没有这个字眼。我觉得谈论“直觉”会比较容易。我所拥有的直觉想必多过了我的信仰,而且或许当我们谈论到“意识”这个课题的时候,情况更是如此。

那么你就把它写出来吧,斯坦。我认为“直觉”也是一个很好的用语。你不妨向我描述一下,我们重逢前一天的晚上你梦见了什么。你不是曾经表示过,梦境跟宇宙有关吗?

是的,而且它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。我仿佛真实经历了梦中所发生的事情。是的,我真的坐在一艘宇宙飞船里面……

我可以洗耳恭听吗?

不过做梦前那一整天——也就是遇见你前一天——的经历同样深深烙印在我的记忆中。虽然当天我几乎只是坐着火车和巴士穿越野外,我却无法把那一天的本身和由之衍生出的梦境完全分隔开来。所以我觉得必须从那天的本身开始讲起。

只要你不忘记提到那一场梦的话,我不在乎你从哪里开始讲起。而且你想花多少时间都没关系,因为有各种理由使得我只能在明天晚上回信给你。其中一个理由是,只要尼尔斯在家的话,我就无法畅所欲言地打出自己的话。但这并不表示他无法容忍此事,而是因为我只要一想到他听见我不断弹指敲打键盘,我心中便会觉得难以忍受。像我自己就不喜欢听见别人打字。那让我感觉不舒服的程度,就好比是坐在巴士或火车上,或者在林间小径漫步时被迫听别人打电话。那只会给人一种拘束和尴尬的感觉。另一个原因则是,明天我们将在校内举办教师课程研讨会。我已经对此雀跃不已了。毕竟开学以后,心神可以比较安定。

太好了,那正合我意,因为我还需要花一点时间来撰写。但我无法保证何时可以回来向你报到。

慢慢来,你想花多少时间都没关系。反正我在这里,斯坦。

我听到他正在清喉咙,所以我必须马上结束了。我想我会提议与他共饮一杯红葡萄酒。我称之为“睡前酒”,而且这已经成为我们家中的术语。今年他第一次在壁炉里面生火。感觉很舒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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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从奥斯陆坐火车前往卑尔根时,芬瑟(Finse)是海于加斯特尔(Haugast.l)的下一站,两站距离27千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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